歡迎參觀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(下稱“上海世博會”)。為了保護參觀者的合法權益,維護安全、有序的參觀環境,上海世博會組織者(即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,下稱“組織者”)制定本須知。
第一條 適用對象
所有上海世博會參觀者,包括持上海世博會門票進入園區的參觀者,以及入園時身高1.2米以下(含1.2米)的免票兒童,均應遵守本須知。
第二條 園區運行時間
園區的通常運行時間為9:00至24:00,園內展館的通常開放時間為9:30至22:30。
參觀者應在21:00前入園,并于入園當日24:00前離開園區。夜票參觀者的入園時間為17:00至21:00。
第三條 有序入園
參觀者應依次排隊,經預檢、安全檢查和門票查驗后進入園區。參觀者不接受檢查的,組織者可拒絕其入園。
為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控需要,組織者可對進入園區的參觀者采取必要的健康檢測措施。
門票查驗時,持優惠票的參觀者須同時出示相關有效證件,具體證件類型見本須知附件。
免票兒童及行動不便的參觀者應由成年人陪同入園參觀。醉酒人員及精神異常人員謝絕入園。
第四條 禁帶物品
除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等危險物質、管制器具等物品外,參觀者不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園區:
(一)軟硬包裝飲料、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,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制品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藥品可隨身適量攜帶;
(二)打火機、火柴等點火器具;
(三)橫幅、標語、廣告牌、傳單等宣傳物品;
(四)代步工具,包括摩托車、助動車、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、機動輪椅車、踏板車、滑板、帶輪鞋等,但嬰兒車、手推輪椅、電動輪椅除外;
(五)動物,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;
(六)三角翼、滑翔傘、熱氣球、航空模型、風箏等可升空物品;
(七)無線電遙控玩具、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;
(八)其他可能妨礙他人參觀、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、擾亂園區秩序和危害園區安全的物品。
第五條 觀展和觀演
除組織者或參展者另有規定外,參觀者可進入園區內各展館參觀、觀看園區內的文化演藝活動,無需另行支付費用。
組織者和參展者可對展示和文化演藝活動的時間、場地、內容進行調整,但應及時發布相關信息。
第六條 參觀預約
對于提供預約服務的展館和文化演藝活動,參觀者可按相關預約規則進行預約,并應在預約時段憑預約證明從指定通道進入展館和活動場所。
第七條 文明參觀
參觀者須遵守公共秩序,依次排隊參觀展館、觀看文化演藝活動,并遵守園區、展館和活動場所的有關規定,聽從工作人<